行业资讯

  • 国家药监局关于扩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药监械注〔2019〕33号)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加快推进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为全面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进一步积累经验,在上海、广东、天津自贸区开展医

    2019-08-22 bjzath 272

  •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培训的通知(药监综械注函〔2019〕381号)

    各有关单位: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国家药监局牵头组织开展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工作进展;  (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建设相关法规、标准和数据库建设情况;  (三)医疗器械注册人和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等应用情况及实施案例。 二、培训时间 

    2019-08-22 bjzath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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